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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团委关于2025年上半年推荐的团员发展对象的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经济学院团委关于2025年上半年推荐的团员发展对象的

预审结果公示

经相关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由学院团委预审,拟确定王曦卓凌晓雨益西拉宗马蕊王海岩沈磊周鑫韩翼繁刘若晰彭旺罗紫婷伍艺张莹莹李伟家崔鑫昊刘一诺王萱亚王墨涵王怡然宋云鹤马嘉佳师子媛王心怡肖博朱佳泽谈昊李晨星秦浩铭党一帆李杭泽秦晨昊伍思雨程佳敏步晓凡李炳垚周晨郭婷婷滑梓翔郭荣吴宛凝高若茁谢楚辰李海杰龚少芯闫玉婷张馨文吴卓怿杨佳庚于秉含庄冰颖王贺轩姚慧敏蒙思媛臧泽茜张馨月刘丽萍王为孟芸竹刘思怡闫雪宁刘亦诗吴琳倩张茹冰马亚涵郭欣怡黄墨涵石永杰宋雅坤张智聪李昕洋杜子彤窦晨妤王艾佳武玉洁余丹洋孔晓涵连雪奕任浩杰张雅雯王亚奇吕梓毓张秋玲张海波彭思铭王怡佳王川玮俞壮钱美伊陈琴李晓阳陈涵邓淇雯罗琴孟铭宇石楠黄思杰韩宇轩储文静申宇彤申博金奕彤林然周岩程名扬关忠平张芃宇陈伊安祺李贵颖罗涵羽赵天田赵柏如刘好纯宋仔怡谷思雨申佳妮、刘艾琳等116名同志为2025年上半年团员发展对象,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

 

王曦卓,男,汉族,2003年2月生,云南省个旧市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2145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雅惠和耿欣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6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凌晓雨,女,汉族,2004年4月生,安徽省无为市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2145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雅惠和耿欣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益西拉宗,女,藏族,2003年5月生,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雅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30.45时长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蕊,女,回族,2003年8月生,新疆库尔勒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雅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30.45时长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海岩,女,汉族,2004年7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2022级本科。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9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王璐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5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沈磊,女,汉族,2004年2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人,2022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胡金宝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1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周鑫,女,汉族,2003年8月生,四川省宣汉县人,2022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8月20日向经济学院2022级422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封佳乐和李蔚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7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韩翼繁,女,汉族,2004年5月生,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2022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23日向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幸烨同志和韩琳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6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若晰,女,汉族,2005年2月生,河北省定州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6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焕群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23.23时长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彭旺,男,汉,2003年8月生,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2022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0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焕群和黄亦程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罗紫婷,女,汉族,2004年10月生,湖南省常德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6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焕群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2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伍艺,男,汉族,2004年11月生,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人,2022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熊志安和邓浩文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莹莹,女,汉,2004年12月生,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人,2022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9月2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幸烨和韩琳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伟家,男,汉,2004年6月生,河北省黄骅市2022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马思煜和李思瑶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崔鑫昊,男,满族,2004年7月生,河北省保定市易县2022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马思煜和李思瑶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3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一诺,男,汉族,2003年8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2022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马思煜和李思瑶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萱亚,女,汉族,2003年7月,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人,2022级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0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雨函和张子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墨涵,女,汉族,2004年1月生,河北省黄骅市人,2022级金融(中外合作)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8月2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雨函和马思煜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9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怡然,女,汉族,2004年1月生,河南省南阳市2022级金融学中外合作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雨函和高小茶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1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宋云鹤,女,汉族,2005年1月生,河北省衡水市人,20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付华丽,李茹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1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艾琳,汉族,2004年5月生,河北省廊坊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422145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马思煜和李思瑶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嘉佳,女,汉族,2005年5月生,籍贯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3日向423145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邱新阳和付华丽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师子媛,女,汉族,2005年8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2023级经济统计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7日向423145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邱新阳和付华丽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1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心怡,女,汉族,2003年11月生,四川省内江市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0日向423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裴若琪和李张澳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肖博,女,汉族,2005年7月生,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3日向423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裴若琪和张敬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朱佳泽汉族2006年9月生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 2023级经济统计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3月23日向423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裴若琪和朱亚婷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谈昊,男,汉族,2005年4,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24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浩和裴若琪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1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晨星,男,汉族,2004年12月生,山东省滨州市人,20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3145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怡萱同志和翟世豪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秦浩铭,男,汉族,2004年1月生,湖南省长沙市人,20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董利强和刘继高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8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6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党一帆,女,汉族,2004年10月生,河北省邯郸市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8日向423145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怡萱和朱亚婷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杭泽,男,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保定市20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3145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怡萱同志和翟世豪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8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秦晨昊,男,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人,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怡萱和翟世浩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7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伍思雨,女,汉族,2005年7月生,湖北省枣阳市人,20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7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某某杨东蕊和李怡萱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6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程佳敏,女,汉族,2004年10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日向42314506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思禹同志和魏瑾彤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5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步晓凡,女,汉族,2005年5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3日向4231450606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思禹和魏瑾彤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9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炳垚,男,汉族,2004年12月生,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2日向4231450608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思禹和魏瑾彤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3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周晨,女,汉族,2006年7月生,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8月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思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1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郭婷婷,女,汉族,2004年10月生,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2日向4231450608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思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滑梓翔,男,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 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31450102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6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郭荣,女,汉族,2005年3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3145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9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吴宛凝,女,汉族,2005年11月,河北省保定市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24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1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高若茁,女,满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24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谢楚辰,女,汉族,2005 年8月生,湖南省怀化市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3145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9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海杰,女,汉族,2005年8月生,黑龙江省克东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3日向4231450608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9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龚少芯,女,汉族,2004年12月22日生,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人,2023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0日向42314506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悦然和刘佳鑫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7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闫玉婷,女,满族,2004年9月生,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人,2023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0日向42314506081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悦然和刘佳鑫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1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馨文,女,汉族,2004年11月生,陕西省西安市人,2023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跃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4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吴卓怿,女,汉族,2005年10月生,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跃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6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佳庚,男,汉族,2004年3月生,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跃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5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于秉含,女,满族,2005年2月生,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跃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8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庄冰颖,女,汉, 2005年5月生,福建省晋江市人,2023级专业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5月4日向423145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玉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贺轩,女,汉族,2003年1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3级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24日向423145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丽红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53个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姚慧敏,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县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606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谢周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蒙思媛,女,汉族,2006年4月生,广西省南宁市宾阳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606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谢周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臧泽茜,女,汉族,2006年7月生,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谢周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0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馨月,女,汉,2006年3月生,山东省烟台市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恋和宋依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9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丽萍,女,汉族,2001年1月,籍贯江西省吉安市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谢周丹和刘嘉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7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为,男,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沧州市献县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谢周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孟芸竹,女,汉族,2006年9月生,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人,2024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424145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朱胜菲和安姿慧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1.5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思怡,性别女,民族汉,2005年5月生,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424145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朱胜菲和何筱冉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闫雪宁,女,汉,2006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朱胜菲和杨新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8.0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亦诗,女,汉族,2006年11月生,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2024级经济统计专业本科。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朱胜菲和吕蕾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吴琳倩,女,汉族,2006年7月生,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2024级经济统计学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朱胜菲和曾佳琳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茹冰,女,汉族,2006年1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603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鑫泽和齐佳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22.42时长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亚涵,女,汉族,2005年8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魏县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603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鑫泽和何科成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21.92时长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郭欣怡,女,汉,2004年2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鑫泽和黄艺馨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7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黄墨涵,女,汉族,2006年7月生,江苏省徐州市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鑫泽同志和于佳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2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石永杰,男,民族汉,2005年10月生,重庆市云阳县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某某(姓名)和某某(姓名)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宋雅坤,女,汉族,2004年11月生,河北省沧州市沧县2024级经济统计学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陈佳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0.9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智聪,男,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邱县2024级经济统计学专业本科。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李永恒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昕洋,男,满族,2006年2月生,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2024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王康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杜子彤,女,汉族,2005年9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2024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陈佳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窦晨妤,女,汉族,2006年9月生,河南省洛阳市2024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李奕含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艾佳,女,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沧州市沧县2024级经济统计学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张珂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5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武玉洁,女,汉族,2005年3月生,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周芳竹和李晓帆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余丹洋,女 ,汉族,2007年1月生,河北省邢台市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周芳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8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孔晓涵,男,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周芳竹和龚泽恩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8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连雪奕,女,汉族,2006年12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周芳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1.6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任浩杰,男,汉族,2006年3月生,安徽省阜阳市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周芳竹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5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雅雯,女,汉族,2006年1月生,山东省泰安市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高亚楠和许多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9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海波,男,汉族,2005年10月生,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
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6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明轩和高亚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1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亚奇,男 ,汉族,2006年12月生,山西省运城市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6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明轩和高亚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6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吕梓毓,女,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涉县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高亚楠和黄守泽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3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秋玲,女,汉族,2006年6月生,云南省曲靖市2024级经济学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明轩和高亚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0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彭思铭,男 ,汉族,2005年8月,湖南省长沙市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6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明轩和高亚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6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怡佳 ,女,汉族,2006年7月生,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梁昱和宋美慧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1.1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川玮 ,男,汉族,2006年3月生,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梁昱和赵国翔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俞壮,男,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霸州市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梁昱和赵国翔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0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钱美伊,女,汉族,2006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吴梦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琴,女,汉族,2006年3月生,江西省抚州市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吴梦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晓阳,女,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衡水市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吴梦欣同志和张娟娟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0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涵,女,汉族,2006年6月生,河北省沧州市献县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吴梦欣和张娟娟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4.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邓淇雯,女,汉族, 2006年5月生,四川省绵阳市人 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彤和吴梦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罗琴,女,汉族,2005 年1月生,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2024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 吴梦欣和赵文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孟铭宇,男,汉族,2006年1月生,河北省定州市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吴梦欣和刘琛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8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7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石楠,女,汉族,2006年8月生,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钰涵和陈相月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4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黄思杰,男,汉族,2006年1月生,江苏盐城滨海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钰涵和王一舟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9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韩宇轩,女,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钰涵和郭文娜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3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储文静,女,汉族,2006年7月生,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嵩明县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钰涵和杨佳美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申宇彤,女,汉族,2005年4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2024级金融中外合办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詹益菲和刘璐杨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4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申博,男,汉族,2006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某某(姓名)和某某(姓名)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金奕彤,女,汉族,2006年8月生,河北省邯郸市2024级金融学中外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慕瑶和詹益菲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0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林然,女,汉族,2006年6月生,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2024级金融学中外合作办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詹益非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5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周岩,女,汉族,2006年4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詹益菲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3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程名扬,男,汉族,2007年2月生,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刘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关忠平,男,汉族,2006年2月生,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42414506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刘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芃宇,男,汉族,2003年4月生,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陈可泉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伊安祺,女。汉族,2006年7月生,四川省蒲江县2024年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安佳璐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起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展开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贵颖,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沧州市献县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6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史宇芳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8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罗涵羽,女,汉族,2006年1月生,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钰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2.4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天田,男,汉族,2005年6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2023级金融中外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3145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梓博和骆梦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8.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柏如,女,汉族,2005年4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2023级经济学院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韩晓月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好纯,女。汉族,2005年5月生,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2023级金融中外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韩晓月和杨一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起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展开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9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宋仔怡,女,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2023级金融学中外合办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梓博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6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谷思雨,女,汉族,2005年4月生,河北省邯郸市2023级金融中外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某某王梓博和胡子璇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9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申佳妮,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刘婉婷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566日起至2025612日止(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师生如对以上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便于调查核实。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学院团委电话0311-87208167(校团委电话)

电子邮箱:学院团委邮箱  hbdzdxjjxytw@163.com

办公地点:学院团委办公室 03118720846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北地质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566日

 

  经济学院团委关于2025年上半年推荐的团员发展对象的预审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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