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团委关于2025年上半年推荐的团员发展对象的
预审结果公示
经相关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由学院团委预审,拟确定王曦卓、凌晓雨、益西拉宗、马蕊、王海岩、沈磊、周鑫、韩翼繁、刘若晰、彭旺、罗紫婷、伍艺、张莹莹、李伟家、崔鑫昊、刘一诺、王萱亚、王墨涵、王怡然、宋云鹤、马嘉佳、师子媛、王心怡、肖博、朱佳泽、谈昊、李晨星、秦浩铭、党一帆、李杭泽、秦晨昊、伍思雨、程佳敏、步晓凡、李炳垚、周晨、郭婷婷、滑梓翔、郭荣、吴宛凝、高若茁、谢楚辰、李海杰、龚少芯、闫玉婷、张馨文、吴卓怿、杨佳庚、于秉含、庄冰颖、王贺轩、姚慧敏、蒙思媛、臧泽茜、张馨月、刘丽萍、王为、孟芸竹、刘思怡、闫雪宁、刘亦诗、吴琳倩、张茹冰、马亚涵、郭欣怡、黄墨涵、石永杰、宋雅坤、张智聪、李昕洋、杜子彤、窦晨妤、王艾佳、武玉洁、余丹洋、孔晓涵、连雪奕、任浩杰、张雅雯、王亚奇、吕梓毓、张秋玲、张海波、彭思铭、王怡佳、王川玮、俞壮、钱美伊、陈琴、李晓阳、陈涵、邓淇雯、罗琴、孟铭宇、石楠、黄思杰、韩宇轩、储文静、申宇彤、申博、金奕彤、林然、周岩、程名扬、关忠平、张芃宇、陈伊安祺、李贵颖、罗涵羽、赵天田、赵柏如、刘好纯、宋仔怡、谷思雨、申佳妮、刘艾琳等116名同志为2025年上半年团员发展对象,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
王曦卓,男,汉族,2003年2月生,云南省个旧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2145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雅惠和耿欣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6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凌晓雨,女,汉族,2004年4月生,安徽省无为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2145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雅惠和耿欣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益西拉宗,女,藏族,2003年5月生,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雅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30.45时长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蕊,女,回族,2003年8月生,新疆库尔勒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雅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30.45时长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海岩,女,汉族,2004年7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人,2022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9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王璐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5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沈磊,女,汉族,2004年2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人,2022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胡金宝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1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周鑫,女,汉族,2003年8月生,四川省宣汉县人,2022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8月20日向经济学院2022级422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封佳乐和李蔚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7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韩翼繁,女,汉族,2004年5月生,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2022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23日向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幸烨同志和韩琳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6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若晰,女,汉族,2005年2月生,河北省定州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6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焕群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23.23时长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彭旺,男,汉,2003年8月生,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2022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0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焕群和黄亦程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罗紫婷,女,汉族,2004年10月生,湖南省常德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6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焕群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2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伍艺,男,汉族,2004年11月生,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人,2022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熊志安和邓浩文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莹莹,女,汉,2004年12月生,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人,2022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9月2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幸烨和韩琳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伟家,男,汉,2004年6月生,河北省黄骅市人,2022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马思煜和李思瑶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崔鑫昊,男,满族,2004年7月生,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人,2022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马思煜和李思瑶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3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一诺,男,汉族,2003年8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人,2022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马思煜和李思瑶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萱亚,女,汉族,2003年7月生,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人,2022级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0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雨函和张子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墨涵,女,汉族,2004年1月生,河北省黄骅市人,2022级金融(中外合作)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8月2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雨函和马思煜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9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怡然,女,汉族,2004年1月生,河南省南阳市人,2022级金融学中外合作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雨函和高小茶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1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宋云鹤,女,汉族,2005年1月生,河北省衡水市人,20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付华丽,李茹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1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艾琳,汉族,2004年5月生,河北省廊坊市人,2022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422145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马思煜和李思瑶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嘉佳,女,汉族,2005年5月生,籍贯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3日向423145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邱新阳和付华丽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师子媛,女,汉族,2005年8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2023级经济统计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7日向423145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邱新阳和付华丽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1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心怡,女,汉族,2003年11月生,四川省内江市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0日向423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裴若琪和李张澳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肖博,女,汉族,2005年7月生,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3日向423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裴若琪和张敬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朱佳泽,女,汉族,2006年9月生,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人, 2023级经济统计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3月23日向423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裴若琪和朱亚婷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谈昊,男,汉族,2005年4月生,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24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浩和裴若琪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1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晨星,男,汉族,2004年12月生,山东省滨州市人,20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3145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怡萱同志和翟世豪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秦浩铭,男,汉族,2004年1月生,湖南省长沙市人,20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董利强和刘继高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8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6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党一帆,女,汉族,2004年10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8日向423145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怡萱和朱亚婷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杭泽,男,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保定市人,20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3145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怡萱同志和翟世豪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8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秦晨昊,男,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人,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怡萱和翟世浩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7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伍思雨,女,汉族,2005年7月生,湖北省枣阳市人,2023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7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某某杨东蕊和李怡萱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6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程佳敏,女,汉族,2004年10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日向42314506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思禹同志和魏瑾彤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5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步晓凡,女,汉族,2005年5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3日向4231450606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思禹和魏瑾彤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9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炳垚,男,汉族,2004年12月生,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2日向4231450608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思禹和魏瑾彤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3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周晨,女,汉族,2006年7月生,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8月5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思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1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郭婷婷,女,汉族,2004年10月生,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2日向4231450608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思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滑梓翔,男,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 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31450102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6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郭荣,女,汉族,2005年3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3145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9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吴宛凝,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保定市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24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1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高若茁,女,满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24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谢楚辰,女,汉族,2005 年8月生,湖南省怀化市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3145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9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海杰,女,汉族,2005年8月生,黑龙江省克东县人,2023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3日向4231450608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振杰和吕伟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9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龚少芯,女,汉族,2004年12月22日生,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人,2023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0日向42314506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悦然和刘佳鑫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7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闫玉婷,女,满族,2004年9月生,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人,2023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0日向42314506081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悦然和刘佳鑫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1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馨文,女,汉族,2004年11月生,陕西省西安市人,2023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跃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4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吴卓怿,女,汉族,2005年10月生,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跃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6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佳庚,男,汉族,2004年3月生,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跃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5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于秉含,女,满族,2005年2月生,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人,2023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跃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8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庄冰颖,女,汉, 2005年5月生,福建省晋江市人,2023级专业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5月4日向423145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玉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贺轩,女,汉族,2003年1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3级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24日向423145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丽红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53个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姚慧敏,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606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谢周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蒙思媛,女,汉族,2006年4月生,广西省南宁市宾阳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606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谢周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臧泽茜,女,汉族,2006年7月生,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谢周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0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馨月,女,汉,2006年3月生,山东省烟台市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恋和宋依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9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丽萍,女,汉族,2001年1月生,籍贯江西省吉安市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谢周丹和刘嘉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7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为,男,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谢周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孟芸竹,女,汉族,2006年9月生,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人,2024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424145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朱胜菲和安姿慧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1.5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思怡,性别女,民族汉,2005年5月生,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424145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朱胜菲和何筱冉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闫雪宁,女,汉,2006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朱胜菲和杨新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8.0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亦诗,女,汉族,2006年11月生,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2024级经济统计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朱胜菲和吕蕾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吴琳倩,女,汉族,2006年7月生,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人,2024级经济统计学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朱胜菲和曾佳琳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茹冰,女,汉族,2006年1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603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鑫泽和齐佳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22.42时长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亚涵,女,汉族,2005年8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603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鑫泽和何科成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21.92时长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郭欣怡,女,汉,2004年2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鑫泽和黄艺馨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7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黄墨涵,女,汉族,2006年7月生,江苏省徐州市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杨鑫泽同志和于佳悦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2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石永杰,男,民族汉,2005年10月生,重庆市云阳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某某(姓名)和某某(姓名)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宋雅坤,女,汉族,2004年11月生,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人,2024级经济统计学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陈佳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0.9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智聪,男,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邱县人,2024级经济统计学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李永恒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昕洋,男,满族,2006年2月生,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人,2024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王康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杜子彤,女,汉族,2005年9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人,2024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陈佳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窦晨妤,女,汉族,2006年9月生,河南省洛阳市人,2024级经济统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李奕含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艾佳,女,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人,2024级经济统计学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易飞和张珂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5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武玉洁,女,汉族,2005年3月生,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人,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周芳竹和李晓帆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余丹洋,女 ,汉族,2007年1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人,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周芳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8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孔晓涵,男,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周芳竹和龚泽恩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8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连雪奕,女,汉族,2006年12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周芳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1.6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任浩杰,男,汉族,2006年3月生,安徽省阜阳市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周芳竹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5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雅雯,女,汉族,2006年1月生,山东省泰安市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高亚楠和许多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9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海波,男,汉族,2005年10月生,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
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6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明轩和高亚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1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亚奇,男 ,汉族,2006年12月生,山西省运城市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6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明轩和高亚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6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吕梓毓,女,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人,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高亚楠和黄守泽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3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秋玲,女,汉族,2006年6月生,云南省曲靖市人,2024级经济学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明轩和高亚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0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彭思铭,男 ,汉族,2005年8月生,湖南省长沙市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6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刘明轩和高亚楠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6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怡佳 ,女,汉族,2006年7月生,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梁昱和宋美慧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1.1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川玮 ,男,汉族,2006年3月生,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5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梁昱和赵国翔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俞壮,男,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霸州市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梁昱和赵国翔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0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钱美伊,女,汉族,2006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2024级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吴梦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琴,女,汉族,2006年3月生,江西省抚州市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吴梦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晓阳,女,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衡水市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吴梦欣同志和张娟娟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0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涵,女,汉族,2006年6月生,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吴梦欣和张娟娟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4.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邓淇雯,女,汉族, 2006年5月生,四川省绵阳市人 ,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彤和吴梦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罗琴,女,汉族,2005 年1月生,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人,2024级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 吴梦欣和赵文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孟铭宇,男,汉族,2006年1月生,河北省定州市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吴梦欣和刘琛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8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7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石楠,女,汉族,2006年8月生,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钰涵和陈相月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4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黄思杰,男,汉族,2006年1月生,江苏盐城滨海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钰涵和王一舟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9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韩宇轩,女,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钰涵和郭文娜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3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储文静,女,汉族,2006年7月生,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嵩明县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钰涵和杨佳美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申宇彤,女,汉族,2005年4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人,2024级金融中外合办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詹益菲和刘璐杨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4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申博,男,汉族,2006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某某(姓名)和某某(姓名)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金奕彤,女,汉族,2006年8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金融学中外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李慕瑶和詹益菲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0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林然,女,汉族,2006年6月生,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人,2024级金融学中外合作办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詹益非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5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周岩,女,汉族,2006年4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詹益菲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3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程名扬,男,汉族,2007年2月生,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刘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关忠平,男,汉族,2006年2月生,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人,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42414506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刘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芃宇,男,汉族,2003年4月生,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人,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陈可泉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伊安祺,女。汉族,2006年7月生,四川省蒲江县人,2024年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安佳璐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起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展开综合评价得分为x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贵颖,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人,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414506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史宇芳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8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罗涵羽,女,汉族,2006年1月生,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2024级经济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张钰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2.4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天田,男,汉族,2005年6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人,2023级金融中外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3145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梓博和骆梦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8.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柏如,女,汉族,2005年4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人,2023级经济学院金融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韩晓月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好纯,女。汉族,2005年5月生,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2023级金融中外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韩晓月和杨一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起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展开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9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宋仔怡,女,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人,2023级金融学中外合办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王梓博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6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谷思雨,女,汉族,2005年4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3级金融中外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某某王梓博和胡子璇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9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申佳妮,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某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3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3日批准。由侯毅威和刘婉婷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6月5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6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止(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师生如对以上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便于调查核实。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学院团委电话0311-87208167(校团委电话)
电子邮箱:学院团委邮箱 hbdzdxjjxytw@163.com
办公地点:学院团委办公室 03118720846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北地质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
经济学院团委关于2025年上半年推荐的团员发展对象的预审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