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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4级学生专业分流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1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学院专业设置情况,制定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原则

1.专业发展原则。学院根据专业大类招生人数、专业布局、现有教学资源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设置专业分流人数,各专业一般不突破上限。

2.个人意愿原则。学院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条件和发展意向,在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第一学期正常考核学习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进行专业分流。

3.“志愿+成绩”原则。根据需学院大类各专业人数,按照“志愿+成绩”原则进行排序,各分流专业录取优先满足学生志愿。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及时向学生公示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学生正常考核的学习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分流结果等,确保专业分流的公开透明和公正性。

二、专业分流具体要求

1.金融学专业分流后原则上不超过120人,经济学专业分流后原则上不超过60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分流后原则上不超过60人同时各专业不低于25人

2.专业分流以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学习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按照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决定学生分流过程中专业选择的优先权。学习综合成绩达到3.0以上平均学分绩点的学生可以不受分流专业容量的限制,自由选择专业。

3.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等竞赛活动,参加重大社会公益等活动。对于学生在学校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以及参加重大社会公益活动受到表彰的(有相应机构出具的证书),可按照不超过0.3学分绩点的幅度适当放宽要求。具体情况由经济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

4.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参加考试被认定“作弊”或因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其专业分流的专业选择以及转专业的权利。

三、分流专业

本次专业分流由经济学类专业分流到金融学、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3个专业。



                         经济学院2025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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