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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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2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创建良好就业环境,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织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等相关老师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见附件)。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思路

以提高学生就业指导水平、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为工作重点,以理念创新、方法创新为工作动力,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转变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建立市场导向、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三、职责分工

1、宣传、执行、落实国家及学校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维护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2、研究决定有关学生就业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并完善就业工作规章制度;

3、做好就业工作的组织保障,将就业工作列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

、具体工作安排

1、贯彻根据学校关于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学院的就业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研究决定本学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就业政策的宣传,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就业信息,在我院网站上开设“就业指导专栏”,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做到信息互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抓好毕业生教育工作,协助就业中心做好职业指导和创业基础课的教学工作;

3、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广泛利用教职员工的相关资源,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收集就业信息,及时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指导、咨询与服务;

4、定期组织适合本院专业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组织、指导毕业生参加学校及社会组织的各类招聘活动;

5、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的核查、毕业资格的审查,按要求上报生源信息核对库;

6、了解毕业生求职意向,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指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处理违约相关事宜;

7、负责已签订的就业写协议书、“灵活就业、合同就业登记表”等录用材料的审核、录入和管理工作,做好升学、出国出境、创业等毕业生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按要求准时上报就业数据库;

8、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对毕业生进行全面鉴定,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材料归档;

9、发放就业报到证,指导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10、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跟踪调查,开展就业工作研究,根据调查反馈意见,调整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改革;

11、负责本院实习基地的建设;

12、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

成员: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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