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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6-06-0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金融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领域代码025100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对应用型、高素质金融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进一步提高金融人才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积极推进各种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的有关指示精神,并考虑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 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践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

2.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坚实的金融理财规划和证券期货投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金融理财规划和证券期货投资业务或管理工作的能力。

3. 熟练 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4.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注重 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刻苦勤奋精神的培养

二、专业方向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金融理财规划 证券期货投资和保险精算三个专业方向

1.金融理财规划方向:本专业方向主要为各种类型金融机构培养金融理财策划人才。学生主要学习融合 证券、保险 基金、衍生品、 房地产等方面的综合金融理财知识和技能,研究如何进行 教育、税收、 养老等全方位的理财规划,掌握 金融理财基本理论、 信用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方法 技巧, 具备 较强的实务能力。

2.证券期货投资方向:本专业方向主要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基金、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咨询机构及大中型企业资本证券运作 部门 培养实务型投资专业人才。学生主要学习金融、投资、证券、期货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得到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的实际训练和培养, 掌握 证券期货投资方面的基本理论 ,具备 较强的实务能力。

3 . 保险 精算方向 本专业方向 要求学生 掌握必要的 保险 精算知识,能够为实际问题建立精算和风险管理模型,并用合适的软件和工具实施模型的测算和结果分析, 具备从事产品开发、责任准备金核算、利源分析及动态偿付能力, 成为精算模型和应用方面的高级人才。

三、学习年限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年制,学制2.5年,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为2-5年(含休学)。其中,课程学习 1 年,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为 1.5 年。

四、培养方式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全日制硕士培养方式。

金融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的双导师制,吸收 银行、 证券等金融 相关单位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培养工作。

(一)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采用团队学习、研讨式等多种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 金融 监管部门的 高级管理人员 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教学工作

(二)考评方式包括 课程作业、案例分析、 撰写课程论文 、答辩 和考试 等,以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

(三)加强实践环节培养。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强调金融企业的全程参与。以提升学生职业能力为导向,通过“银行家进课堂”、“校企合作办学”等方式,使学生每个学期都到金融机构进行专业实习,把课堂搬到企业、把学习安排到业务现场。学生在实务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的研究方向和金融企业实际,开展命题研究、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实践活动,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四)注重金融执业资格培训。通过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使学生在获得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业从业资格的基础上,更有针对性地学习和掌握注册金融分析师(CFA)、 证券分析师 、保险精算师 执业资格考试的知识内容,获得更高的执业素质和能力。

五、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以16学时为1学分,课程主要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选课。专业选修课以学生自愿为基础,在导师的指导下选课。

本专业研究生总学分为3 4 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程7学分,专业学位课为10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 9 学分,公共必选课 2 学分,专业实践为6学分。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还必须补修2门本科阶段的相关课程,并参加考试, 计入 成绩,但不 学分。补修课程成绩不合格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六、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编号

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备注

公共

学位课

Y0000011

英语

64

4.0

1

必修

Y000013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0

1

Y0000121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6

1.0

1

专业学位课

专业基础课

 

投资学

32

2.0

1

必修

 

 

金融计量学

32

2.0

1

 

公司理财

32

2.0

1

 

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

32

2.0

1

 

财务分析

32

2.0

1

非学位课

专业选修课

 

股票分析与投资

24

1.5

2

根据研究方向至少要选修 6 门课程

 

固定收益证券

24

1.5

2

 

期货分析与投资

24

1.5

2

 

个人理财

24

1.5

2

 

证券投资基金

24

1.5

2

 

金融衍生工具

24

1.5

2

 

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

24

1.5

2

 

保险精算

24

1.5

2

 

金融法规

24

1.5

2

 

注册金融分析师 (考试)

24

1.5

2

 

证券分析师 (考试)

24

1.5

2

 

保险精算师(考试)

24

1.5

2

 

公共选修课

Y0003011

职业素质与能力拓展

8

0 . 5

2

必修

Y0003012

矿产 资源管理

24

1 . 5

2

 

 

Y000410

专业实践

 

6.0

3-4

不少于半年

 

 

 

证券投资

 

 

 

不计学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国际金融

 

 

 

注: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入学的研究生要选修不少于两门的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七、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中期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 政治 思想、遵纪守法、学习态度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平时表现;(2)是否完成了专业培养方案所要完成的课程学习;(3)专业实践计划 制定的 完成情况;(4)身心健康状况等。

中期考核通过的研究生,方可进入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八、必修环节

专业实践是培养全日制金融硕士的必修环节,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环节。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专业实践考核合格后获6学分。

九、学位论文

(一)开题报告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对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研究现状有较全面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论文选题应与 金融发展 密切联系,具有明确的 金融 实践背景和应用价值。

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要在第三学期中期完成。

(二)中期预答辩

中期预答辩在第四学期中期进行,由经贸学院统一组织,结合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对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如研究方向、理论支撑、研究重点和深度的把握、结构框架、行文规范等方面进行评议,并据此提出有建设性的论文修改建议。

对于未通过 中期预答辩 再次开题。凡不符合 学位论文 要求者,令其重做,并延期学位论文答辩。最终定稿学位论文的内容与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论文内容应保持一致。

    (三)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要体现 金融 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研究生运用金融专业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一般采用应用研究论文的形式,提倡采用案例分析、 实证分析、 理财产品设计等形式。由本学科专家组成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 由校外专家、学者担任,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定,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十、学位授予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同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依据《石家庄经济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培养方案制定负责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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