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26年关于对大类招生本科学生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冀地大教务处[2026]7号),经济学院严格执行《河北地质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专业方向)分流办法(修订)》(校发[2021]82 号),依据《经济学院2025级学生专业分流方案》,对2025级经济学类在籍本科生进行了专业分流工作,并确定出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2026年3月24日-3月26日),详细名单见附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经济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联系。